第47章 平波约章 (第2/2页)
时至申时,为公作之时。
其三,私斗、窃夺、毁苗者,绝食三日,再犯逐之。
其四,所得技艺,不得私授外岛。
其五,遇渊涡异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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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至申时,为公作之时。
其三,私斗、窃夺、毁苗者,绝食三日,再犯逐之。
其四,所得技艺,不得私授外岛。
其五,遇渊涡异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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